失败股科力斯被责令改正四项违规行为,上市时高峰时融资6.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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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6日电 康力斯(301314.SZ)昨日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广东省证监局作出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2025)139号(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对珠海康力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改正,并对志江先生、黄海亮先生、刘先生发出警告信小敏。经调查,《决定书》指出,科日思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一)应收账款诉讼时效计算不连续。公司初步确认了部分客户应收账款后,进入商业清算阶段,但并未持续计算账龄。账户或评估预期信用损失。上述情况不符合《监管标准实施指引第五号》第五条之二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未按照规定审查和披露关联交易的;一是关联交易未经调查或披露。 2018年5月至2024年12月,公司持续租赁关联方上高县伟灵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厂房。但该公司上市后日常审议关联交易方案时并未考虑或披露工厂租赁事项,也未在2023年年报中披露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年报披露关联交易情况我报告。二、公司2023年年报披露了与珠海博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交易信息,但未全面披露与珠海博涛科技有限公司、珠海欧德威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博继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泰威科技(珠海)有限公司相关交易。三、公司对德阳的实际销售情况。宏亿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与不相符。该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三)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的;公司投资项目“高端全自动精密磁性元件绕线”“装备技术扩容提升项目”和“创新研发中心项目”正在建设中我大楼。 2023年4月至2025年5月,两个融资项目发生的全部土地购置费用和建设费用将纳入“高品质、全自动精密磁性元件绕线设备技术扩能提升项目”。的建设项目。 2024年年报披露了2024年年报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上述情况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监管规范》(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十二条的规定。 (四)内幕信息管理不规范。一、公司重大事项流程备忘录中的相关信息“参与机构及关联方”仅记载了参与相关事项的内部部门和外部组织的名称,而没有记载具体事项。参与者的姓名、职务、与上市公司的关系等信息。二是公司2023年、2024年年报内幕信息登记不完整。三是公司在制定股票市场激励相关方案时,未及时保存关联交易书面记录,未对内幕信息进行记录和管理。上述情况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号)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一款、第十条的规定。公司总裁于志江先生、时任董事会秘书黄海良先生、财务总监刘晓敏先生未按照《公司章程》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审慎管理人的勤勉尽责义务。广东省证监局决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公司采取监管措施,责令改正,并向志江、黄海亮、刘晓敏等人发出警告信。11月2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办公室出具监管函(创业板监管)科力思函[2025]141号)及相关责任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5.1.1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5.1.1条及第二条的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之自超(二)愿景 上市公司指引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问题管理》第 6.3.1 条《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问题管理》第 37 条、第 38 条、第 39 条《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问题管理》第 37 条、第 38 条和39号第五条——信息披露业务管理(2025年修订)》。公司董事长于志江、时任董事会秘书黄海良、财务总监刘晓敏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未勤勉尽责,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则》第1.4条、第4.2.2条、第5.1.2条)。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4.2.2 和 5.1.2 条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8 月修订)24)。 2023年3月28日,科日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并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10,625,000股,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额的25.00%。首日交易价格为63.78元,股价震荡,现股价已下跌,扣除发行费用后净值为67,766.25万元。公司最终净融资额比最初预期高出21.5%。 38413.2万元用于全自动精密磁性元件绕线设备技改扩建项目、创新研发中心项目及补充运营资金。公司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王昌浩先生、朱云泽先生。本期克丽丝发行总成本为人民币元。 78,423,500,其中赞助费及订阅费50,824,700RMB.00元包括。 2023年5月19日,科瑞斯披露2022年度股份分配实施公告,表示公司2022年度股份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50万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4元,同时从资本公积金中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3股。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4250万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5525万股。本次股份分配的资本登记日为2023年5月25日,除权及分红日为2023年5月26日。
(编辑:加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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