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就《证券期货市场监管办法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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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新闻(记者吴晓流)11月28日,证监会就《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进一步规范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实施程序,充分发挥监管措施在防范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秩序方面的作用。为规范证券期货市场监管措施实施,中国证监会于2008年制定了《证券期货市场管理监管措施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2008年试点办法》)。试点办法自2008年实施以来,对于规范监管措施实施,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市场的发展,为了进一步规范监管措施的实施程序,落实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中国证监会正在研究起草《实施办法》,该办法将以规则的形式规定监管措施的实施程序。据悉,《实施办法》草案遵循以下思路:一是遵守依法管理,提高执法监督规范化水平。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为保证中国证监会监管执法的一致性和连续性,在2008年试点办法的基础上,结合近期实践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最新法律要求,对相关规定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第三点,坚定维护“程序法”地位。四是坚持及时修改运行监管措施,强调效率要求。 《实施办法》共25条,主要包括六个方面。首先是监管措施的类型。 《实施办法》规定了责令改正、监管约谈、出具警告信、责令定期报告等14类比较常见的措施,并在其后规定了“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规定的其他监督管理措施”。 “正则二是监管措施的实施原则。监管措施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组合适用。三是实施监管措施的一般程序要求。四是特殊程序要求。五是紧急情况下的快速反应机制。六是明确监管措施的决策和实施要求。
(编辑:蔡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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